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历史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共青团”全称。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原名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1922年5月,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了全国统一的组织。
1925年1月,在团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决定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6年11月,党为着团结一切抗日的青年,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决定把共青团组织改造为民族解放性质的抗日救国青年团体。抗日战争胜利后,党中央为适应新的形式和任务的需要,在1946年10月提议建立民主青年团。经过两年多的试办,1949年元旦,党中央发出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倡议。
1949年4月,召开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正式成立。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把团的名称该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大会还决定把解放前后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及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历次代表大会衔接起来。“文化大革命”期间,共青团的系统领导被破坏,团的工作被迫处于停顿状态。
1978年10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开始全面恢复工作。1982年5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修改了团的章程。
1988年5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93年5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98年6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团十四大以后,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共青团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党工作大局,以开发青年人力资源为着力点,团结带领全国各族青年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采取切实措施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团的组织建设和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
2003年7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跨入21世纪后中国共青团召开的第一次盛会。大会提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共青团的主要任务,即:新世纪新阶段,各级团组织要引导广大青年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巍然发展这一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要带领青年参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经济发展提高智力支持;组织青年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要培养青年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践,要在青年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推动青年文化建设。
共青团是有着光荣革命历史的组织。建团早期的许多领导人和共青团员后来都成为我们党卓越的领导人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如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聂荣臻、蔡和森、邓中夏、恽代英、萧楚女、赵世炎、陈延年、任弼时、方志敏、关向应、王若飞等同志。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形成了许多优良的传统,主要表现在:坚信马克思主义的真理,高举共产主义的旗帜,站在革命队伍前头,英勇奋斗,不怕牺牲;向人民学习,永远同人民在一起;坚信党的领导,永远跟着党走;朝气蓬勃、实事求是等。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是共青团的法规。它集中表现了团员的意志,为团的工作确立了基本的准则和依据。它的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保证团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的集中统一。因此,对于团章全团必须贯彻执行。在团章中,明确规定了团的性质、团的奋斗目标、团的基本任务、团的知道思想、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原则、团的组织原则、团的作风、党团关系、加入共青团组织的条件,规定了团员的义务与权利、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团的组织机构、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职权范围;建立基层组织的原则和基层组织的任务;规定团领导少先队的基本要求和原则,规定团的标志等。团章的制定与修改权属于共青团全国代表大会。
(三)团旗
团旗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性质和任务的象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有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象征着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是由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中央领导人亲自审定,经党中央批准,于1950年5月4日,即五四运动31周年时,由共青团中央委员会正式颁布的,并且在当天即出现在举行纪念活动的青年队伍之中。团旗为长方形,其长与高的比例是3比2。团旗的通用规格有三种:长288厘米,高192厘米;长192厘米,高128厘米;长96厘米,高64厘米。
团章规定:“团的重要会议以及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团旗的具体使用方法是: (一)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团员大会、举行新团员入团宣誓和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的会场,可以悬挂团旗,也可以同时悬挂党旗。团旗和党旗同时悬挂时,党旗应悬挂在面向的左方,团旗悬挂在面向的右方。(二)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在重大节日期间,共青团各级机关门口,只悬挂国旗,不悬挂团旗。
(四)团徽
团徽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标志。1959年5月4日,共青团中央在“五四”运动40周年纪念日,颁布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团徽的涂色为金红两色。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上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5个字都为金色。团徽中间红太阳光芒四射,团旗迎风飘扬,周围是齿轮和麦穗。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制成徽章,颁发给共青团员佩戴。
(五)团歌
2003年7月27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决议,确定《光荣啊,中国共青团》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
(六)团的性质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七)共青团的任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是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八)共青团的工作对象
青年是共青团工作的主要对象,团的工作实践表明,只有科学地认识青年,充分地了解青年的成长规律与特点,才能采取符合青年各方面发展需要的工作方针,团结教育青年的工作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青年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在认识和改造社会的过程中,青年具有敏锐的判断性和惊人的创造力,在社会发展中,青年处在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要地位,在青年身上寄托着共产主义事业的未来和希望。
(九)共青团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共青团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担负着建设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历史任务。共青团是党用来团结教育青年一代的群众组织,是党与青年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历史反复证明,党的领导是共青团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保证。没有党的领导,共青团就不能完成自己的任务,甚至会在工作中偏离正确的方向。为此,团章明确规定,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的领导,并同时接受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共青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并不排斥其独立负责地展开工作。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一个群众团体,有着自己的章程和独立的组织系统,共青团接受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拥护党的纲领和路线,在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上与党保持一致,而在具体的工作内容、活动方式及工作部署上,主要应根据青年的特点和需要来确定并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共青团在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前提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能使自己扎根于青年中,赢得广大团员青年的信任,真正地发挥好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十)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团章规定,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这是对共青团性质的重要规定。把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既是党建立共青团的目的,也是赋予共青团的光荣历史使命。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因为:1、共青团坚决拥护党的纲领,积极执行党的路线,带领青年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成为“一支能够支援各种工作、处处都表现出积极主动的突击队”。2、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的纽带,团组织不但要把青年团结在党周围,而且经常把人民群众和青年的意见、要求和批评向党反映听,提出合理的建议,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和党的利益。3、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用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把青年培养成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并将优秀的共青团员输送给党组织,增加党的新鲜血液。新时期新阶段,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与后备军作用,就是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宣传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围绕经济建设这一全党工作中心任务,动员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鼓励青年积极支持改革开放,踊跃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实践中,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助手作用和广大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的助手与后备军作用,就是要使共青团担负起为党和国家培养和造就青年积极分子和输送青年干部的职责。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团的各级干部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老同志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组织工作能力,丰富业务知识,使自己尽快成为党和国家建设所需要的合格人才。团组织还必须位党和国家建设所需的合格人才。
二、团委(总支)基本工作规范
(一)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组织团员青年立足岗位作贡献,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和创新实践,参与岗位技能培训、竞赛及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活动。教育团员青年不断强化爱岗敬业观念,增强岗位奉献意识。
(三)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四)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定期与团员青年谈心,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组织对团的工作的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安排。
(六)认真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团委大会、团委委员会和团小组会,组织好团员教育评议,按期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丰富团课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规范团的活动仪式。
(七)做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团员发展、团员统计、团费收缴、团员超龄离团等基础团务工作。做好团员的推优入党和优秀团员青年的举荐工作。维护团员基本权利,督促团员履行义务。评选优秀团员,批评、教育或协助处理违反团纪的团员。
(八)加强团委(总支)自身建设。坚持按期换届和民主选举。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
三、团委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到支部、全团抓落实的工作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等团内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本《细则》中“基层团支部”是所属基层乡镇分社团组织。
第三条 基层团支部是合作社团的基层组织,是合作社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基础。
第四条 基层团支部的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任务,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导,提高服务青年水平,推进团支部自身建设,团结和带领团员青年为实现更好的为农民服务。
第二章 团委的设置
第五条 所属各基层乡镇分社,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批准,建立农村青年工作站。
第六条 团委设置书记一人,副书记两人,委员四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金融委员、文体委员)。
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团委内可设置若干团小组。团小组是团委的组成部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在团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八条 团支委必须经过选举产生。团支委是团委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负责团委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团支委每届任期3年,任届期满应按时换届选举。团委的设置与撤消要严格履行程序。成立或撤消基层团支部要向上一级团组织提出申请,批准后报上一级团委备案。如需延期或提前,须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延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第三章 团委的职责和标准
第十条 团委的职责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理论体系武装团员青年头脑,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反对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二)宣传、贯彻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工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的重点,开展学习、竞赛等形式的活动,不断提高青年素质,为海南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三)发挥好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和反馈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组织开展好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和体育等活动。
(四)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帮助他们在本职岗位成长成才。
(五)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培养考察入团积极分子,吸收新团员,定期组织召开支委会、团委团员大会,按时上团课,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团内数据统计,培养推荐先进,执行团的纪律等。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 团委书记的基本条件
(一)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并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 学习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及现代化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
(三) 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四) 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作风民主,为人正派,不搞形式主义,在团员中起表率作用。
(五) 品德高尚。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六) 熟悉本单位业务,担任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兼职副书记可以是其他干部兼任。
第十二条 团委书记的职责
(一)负责组织召开团委委员会和团委团员大会,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精神,研究安排团委工作,将团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团委委员会和团员大会讨论。
(二)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协助党支部做经常性的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三)负责落实团委各项工作,按时向团委委员会、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四)加强与相关组织及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团的工作。
(五)抓好团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团委书记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各项职能,督促和帮助团委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努力提高团员队伍整体水平。
第十三条 团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的职责
负责团委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了解并培养青年积极分子,组织发展团员和优秀团员推优;负责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团的各项资料及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青年工作规划,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青年岗位建功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业务能手等“青字号”活动。
第十四条 团委宣传委员的职责
组织各种形式的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工作,制定宣传规划,编写宣传教育材料。及时总结宣传各类青年典型及团的工作经验。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及道德修养和文明礼仪教育,提高青年素质。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工作,制定规划,发展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四章 团委基本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民主集中制
团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团支委和团支委委员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第十六条 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是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环节包括:
(一)确定专人与入团积极分子联系,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通过谈心等细致的工作进行思想教育。
(二)动员和带领入团积极分子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成绩,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三)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使他们在团的生活中得到锻炼,加深对团的认识。
(四)分配入团积极分子做一些适当的社会工作,加强组织性的训练。
(五)定期给入团积极分子上团课,使他们了解团的基本知识,加深对《团章》的理解。
第十七条 团员发展制度
团委按照不低于本单位适龄青年7%的比例发展新团员。团员发展按以下程序进行:
发展团员的程序,主要包括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和接收发展对象入团三方面内容。
(一)确定发展对象
团委根据本单位适龄青年的情况,从团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制订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团员发展计划;对已经提出申请,主动靠近团组织的青年加强培养,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申请入团,建立起一支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并建立花名册。在此基础上,根据团员发展计划和青年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广泛听取团员青年和各方面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二)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一般采取下列方式进行:(1)确定专人与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联系,通过谈心、家访及其他形式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2)定期组织青年积极分子上团课,或组织学习有关精神、知识,参加团委的一些会议和活动,使他们不断加深对团组织的认识,了解《团章》,懂得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端正入团动机,明确努力方向;(3)组织和发动青年积极分子参加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有目的地分配他们做一些适当的团的工作和社会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接受教育,经受锻炼;(4)对青年积极分子在各方面取得的进步,团委应及时给予鼓励和表扬,对他们的缺点和不足,及时批评和帮助,并不断对他们提出新的要求。
(三)接收发展对象入团
团委经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认为具备入团条件、达到入团标准时,应及时召开团委团员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入团,并履行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团员证制度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也是团员区别于一般青年的荣誉标志。
(一)团员证的功能
1、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2、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3、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4、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
5、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6、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
7、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二)团员证的管理职责
团支部是团员证管理体系的最基础单位,在团员证管理中担负着最直接和重要的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团费收缴并在团费收缴卡上加以记载。
2、建立团员花名册。
3、做好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三)团员证的颁发
团员被批准入团后,团的组织应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
团员证编号由合作社所属各单位统一编排。由8位阿位伯数字组成,前3位数表示基层团委或独立团总支,后5位数是该基层团委或独立团总支所属团员的团员证序号。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在转移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新发展的团员,其团员证编号按已编到的序号递增。
第十九条 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接制度
基层独立团委、团总支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团员转接组织关系时,其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应与人事档案一并转移。
第二十条 “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
(一)“三会”指团委要定期召开团委团员大会、团委委员会并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团委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团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二)“两制”指严格按照团中央的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三)“一课”即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一般情况下,每季度上一次团课。
第二十一条 团日活动制度
团日活动由基层团委或团委(总支)组织开展,参加人员为全体在册团员,也可以吸收入团积极分子。街道、社区团组织开展团日活动,应考虑吸收辖区内居住和就业的流动团员参加。每年的“五四”、“七一”、元旦、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纪念日等,可作为固定的团日活动时间。团日活动原则上每年开展3-4次。
每次团日活动要确定一个主题。内容包括:组织团员过团的组织生活;组织团员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团员面向社会开展各种服务性、公益性活动等。团日活动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第二十二条 推优制度
团委应坚持经常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工作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团委对推荐对象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工作学习、道德品质、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考察意见在支委会上讨论,并形成团支委的意见。
(二)由团委书记填写《推荐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核。
(三)上级团组织同意后,由团委向同级党组织推荐。
推优制度坚持三级推荐原则:优秀团员(非团干部)由团委推荐;优秀团委书记由总社团组织推荐;总社团组织书记由上级团委推荐。
第五章 团委基础资料标准
第二十三条 团委基础资料标准
团委基础资料标准按“三个一”制度标准执行,即:一册、一表、一盒制度。
(一)一册:即《吉林省颂禾农民专业合作社团委手册》,是介绍各团委工作方法及职能的条例,通过各项条款来规范、统一各乡镇农村青年工作站的工作。
(二)一表:即《会议记录表》,是团委各项工作的记载,也是考核团委工作的主要依据。
(三)一盒:即《团委资料盒》,是用来规范并存放上级团组织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通报、学习材料、信息简报、情况反映及团委的各项资料。
团委对上述资料应做到:填写资料全面、详细、及时、工整,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团委工作情况,杜绝弄虚作假现象。有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防止遗失与损坏,保证团委资料使用的连续性和内容的完整性,不断推进团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六章 团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四条 团员教育。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体团员。针对团员队伍实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团员进行经常性的政治理论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法制教育。
第二十五条 团员管理
(一)团委要对本单位的团员登记、建册。对团员发生入团、离团、退团、脱团、转入、转出及团内处分等变动,要及时办理相应手续,登记或注销。
(二)团员入党后,在预备期间保留团籍,转为正式党员后,不再保留团籍。如在团内担任工作,则转为正式党员后仍保留团籍。团员入党后如因某些原因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团籍不能取消,仍为团员。
(三)团员年满35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办理离团手续。离团手续不要集中办理,应该超龄一个办理一个。团员超龄离团由本人填写超龄离团团员鉴定表,经团委审查,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备案。
(四)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可视为自行脱团。但要做好帮助教育工作,不要轻易给予自行脱团处理,对于自行脱团的团员,填写脱团表,团委应核实情况后,提交团委大会讨论,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口头通知本人,并在档案中注明。
(五)对于退团、脱团的青年今后将不得申报、评选和表彰。
第七章 团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自身特点,组织开展有影响、有实效的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自身活力,发挥共青团的生力军作用。
第二十七条 团的活动坚持服务学校、服务青年的原则,活动内容要丰富、有创意,活动形式要多样、有吸引力。
(一)教育活动。以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和党的知识教育为重点,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形势任务责任教育和各种道德及法律法规教育等。
(二)生产活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展各项活动是学校团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创新创效、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业务能手等“青字号”活动,在生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围绕学校急、难、险、重任务,带领团员青年开展青年突击队活动,争创一流业绩。
(三)组织活动。以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包括团员队伍的管理、争创模范团支部和组织生活会等。
(四)青年志愿者活动。立足实际,组织开展以“助老、助困、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红色志愿行动”和以“共建绿色油田、共享绿色文明”为主题的“绿色志愿行动”,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五)文化活动。发展团员青年兴趣类、公益类、各类青年文化娱乐活动,活跃青工生产、生活,培育充满活力,健康有益的青年文化,例如演唱、舞蹈、读书、演讲、书法、绘画、集邮、知识竞赛等。
(六)体育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因地制宜开展体育活动,起到健身和增强体质的作用,增强团员青年的团队精神和队伍的凝聚力。
(七)其他特色活动。
第八章 团委建设标准
第二十八条 合格团委创建标准
(一)组织落实。班子健全,团委书记称职;团员队伍整体作用发挥好,合格团员达95%以上;全年发展团员占适龄青年7%以上,完成团费收缴任务。
(二)活动落实。能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全年开展有特色的活动,能体现出团组织的作用。
(三)制度落实。按本《细则》第四章规定的《团委基本工作制度》健全、落实。
(四)基础资料落实。按本《细则》第五章规定的《团委基础资料标准》建立各项基础资料,记录真实、规范、准确。
(五)阵地落实。团的活动阵地规模、设施适用,管理使用好。
第二十九条 先进团委创建标准
(一)思想政治工作好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员青年积极关心、支持、参与油田发展建设,有强烈的责任感。
2、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颂禾精神,引导青年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有为青年。
3、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自觉遵守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团员无违纪,青年无犯罪。
4、关心青年、服务青年,千方百计为青年排忧解难,积极维护青年利益。
(二)围绕经济建设开展活动好
1、开展行之有效的创建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业务能手活动,对本单位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2、积极组织并引导团员青年学文化、学技术、学科学、学管理,立足岗位,争创一流。
(三)精神文明建设好
1、 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形式多样,收效显著。
2、 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活动、有安排,形式多样,收效显著。
3、积极对青年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岗位青年员工都能使用文明用语。
(四)团的基础建设好
1、班子健全,具有较强的战斗力。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3、有较完善的活动阵地,能充分利用阵地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
第九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条 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上一级团组织对所属团支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上级单位团委年度进行总结评比,不断促进基层团组织建设。
第三十一条 合作社团委年度对成绩突出的农村青年工作站进行表彰奖励;对作用发挥不好,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农村青年工作站,由其上一级团组织负责整改提高,连续两年没有改进提高的,取消该农村青年工作站参评团内任何荣誉资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若有与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不符之处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吉林省颂禾农民专业合作社团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四、团工作表格使用说明
序号
表格名称
填表人
用途
填表要求
备注
1
团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团委(副)书记
本团委团员需登记
有新添加需及时填写
2
青年基本情况登记表
团委(副)书记
积极向团靠拢的非团员青年需登记
有新添加需及时填写
3
团的经费收支情况登记表
团委(副)书记
用于活动的经费需逐笔记录
用途、金额需准确、及时填写
4
团费收缴账册
团委(副)书记
每月团员需缴纳团费,需记录
每月记录一次
5
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记录
团委(副)书记
团委成员需按期参加团组织生活,互相学习
每季度组织一次
6
团日活动记录表
团委(副)书记
围绕不同主题,开展形式新颖的团组织活动
每季度组织一次
7
团委(总支)基本情况登记表
团委(副)书记
根据委具体人员情况填写
半年从新统计一次
8
团员发展计划表
团委(副)书记
对于委中青年非团员情况,根据情况进行数据统计
每年3月制定
9
团员发展对象培养计划表
团委(副)书记
对于委积极上进青年进行登记,重点培养
每年3月统计
10
团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团委(副)书记
对于团干部需登记
每年换届后填写
11
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奖励情况登记表
团委(副)书记
每年对积极工作、进步快的团员及组织进行奖励
每年一次
12
“推优”工作登记表
团委(副)书记
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
每年一次
13
团委(总支)工作考核表
团委(副)书记及上级团组织评定
年底对本团委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价,并由上级团组织审核
每年一次
14
团组织关系接收登记表
团委(副)书记
对于转入本团委团员进行关系接收及登记
有变动需及时填写
15
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团委(副)书记
对于转出本团委团员进行关系转出及登记
有变动需及时填写
16
团员离团登记表
团委(副)书记
由于年龄或其他原因退出团组织的应记录
有变动需及时填写
17
团员处分登记表
团委(副)书记
对于犯错误的团员进行团内处分
有变动需及时填写
团委(总支)基本情况登记表
团委(总支)名称:
负责人姓名:
委员姓名:
团员数量: ,团青比例:
入团积极分子数量:
经“推优”入党数量:
14至28周岁青年数量:
35周岁以下青年数量:
所获主要荣誉:
团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团委(总支)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文化程度
入团时间
工作单位及 职 务
团内
职务
有何特长
团员证号
是否注册
备注
注:1、团委成员中团员需填写本表;
2、如有变动需及时更新;
3、填写内容需准确无误,并存档。
团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团委(总支)名称: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 职 务
团内职务
团内职务
任职时间
是否兼职
备注
注:1、包括团委委员(含)以上的团干部。
2、如有变动需及时更新;
3、填写内容需准确无误,并存档。
青年基本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文化程度
参工时间
所任职务
有何特长
获奖情况
家庭住址
备注
注:1、团委成员中非团员需填写此表;
2、如有变动需及时更新;
3、填写内容需准确无误,并存档。
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记录
团委(总支)名称:
时 间
地 点
主要议题
参加人员
缺席人员及 原 因
主持人
记录人
会
议
主
要
内
容
团日活动记录表
团委(总支)名称:
活动名称
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主持人
活 动 情 况
注:1、根据团委情况每年至少举行2-3次团日活动;
2、活动内容积极向上、靠近团组织生活、形式新颖即可;
3、每次组织团日活动,需及时填写,并存档。
团员发展计划表
团委(总支)名称:
时间
适龄青年数
积极分子数
计划发展数
实际发展数
团青比例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全年总计
注:1、根据表《团委(总支)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
2、积极分子指非团员青年中表现突出作为团的发展对象的青年;
3、计划发展数指你发展团员数
4、团青比例是指截止本季度末团员青年/成员总人数;
团员发展对象培养计划表
团委(总支)名称:
序号
发展对象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申请时间
确定时间
考核人
培养类别
计划发展时间
备注
注:1、申请时间指非团员青年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申请时间;
2、确定发展对象时间指将其确定为重点、一般、长期发展对象时间;
3、培养类别分为重点、一般、长期。
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团委(总支)名称:
姓名
组织关系转出单位
转至单位
转出时间
备注
注:1、请在“备注”栏内填写是否为流动团员;
2、对于转出本支部团员进行关系转出登记。
团组织关系接收登记表
团委(总支)名称:
姓名
原组织关系所 在 单 位
转入单位
转出时间
备注
注:1、请在“备注”栏内填写是否为流动团员;
2、对于转入本支部团员进行关系接收登记。
团员离团登记表
团委(总支)名称: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入团
年月
曾任团内职务
离团
原因
团支部意见
备注
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奖励情况登记表
团委(总支)名称:
获奖者
(获奖单位)
荣誉称号
授奖单位
授奖时间
备注
备注:团员的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两种形式。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分团的中央、省、合作社和所属二级单位团委四级。每年评定一次。
团员处分登记表
团委(总支)名称:
受处分团员
处分类型
原 因
处分时间
备注
备注:1、处分类型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五种。
2、给团员以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处分,必须经团支部大会
讨论决定,报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给予团员开除团籍的处分,由团支部讨论决
定,报团的二级单位委员会批准。
“推优”工作登记表
团委(总支)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入团
时间
推荐
时间
入党
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注:1、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
2、每年推荐一次。
团费收缴账册
团委(总支)名称:
姓名
月交纳团费(元)
合计
本人签名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注:1、按照《吉林省颂禾农民专业合作社团支部工作手册-团支部工作细则》规定,无固定收入及固定收入低于400元的团员每月0.1元,400元以上按每月0.5元上缴团费。
2、对于不能按时上缴团费的团员可延期一个月,连续2个月不能按时上缴团费的团员需问明情况,情况恶劣者取消团籍。
团的经费收支情况登记表
团委(总支)名称:
收 入
支 出
结余
日期
收入来源
金额
支出用途
金额
批准人
经手人
注:团费作为团活动经费和团日常开支,需逐笔记录。
团委(总支)工作考核表
团委(总支)名称
负责人
工作完成情况
工作事项
完成情况
工作效果
团委(总支)自我鉴定
党委考核评语
上级团组织考核评语
注:年底需对本团委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价,并有上级团组织审核。
PAGE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