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放大学海甸校区文化长廊项目招标公告

  • 作者:财务管理处
  • 来源:海南开放大学
  • 浏览数:1561
  • 发布时间:2023-07-19

  海开大校务公开(2023)73号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NKFDX2023-010

项目名称:海南开放大学海甸校区文化长廊项目

采购方式:对外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总预算56.9万元

最高限价:56.9万元

工程内容:实施休闲连廊、休闲凉亭、文化宣传栏、道路铺装等工程。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勘验,详情请参考施工图纸。

二、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材料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要盖章);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级专业技术职称;

3.4.提供2022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盖章声明函);

3.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和“主要人员信息”;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季度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9. 法人委托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3.10.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获得采购文件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海南开放大学通知公告栏中下载PDF版电子文件。

三、质量要求

保修、售后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及保修要求执行,工程保修期2年。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中标人应无条件地返修至合格,经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20日8:30至2023年7月26日17:00止。

五、递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2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海南开放大学海甸二西路20号远教大楼财务管理处1412办公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海南开放大学主页通知公告(http://www.hainrtvu.com/),有关本项目澄清、变更信息以上述网址公告为准;

2.纸质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投标。

七、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25537

 


附件1:海南开放大学海甸校区文化长廊项目招标文件.pdf

附件2:海南开放大学海甸校区文化长廊项目工程量清单.xlsx

附件3:海南开放大学海甸校区文化长廊项目施工设计图.pdf

 

海南开放大学

2023年7月19日